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公示信息表
附件7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泰兴市泰隆铸造有限公司精密减速机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地址 | 泰兴市河失镇工业聚集区新334省道北侧、232省道东侧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季亮 | 联系电话 | 18082355933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业康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周娟 18796764711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泰兴市泰隆铸 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企业会议室,对《泰兴市泰隆铸造有限公司精密减速机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季亮主持,由黄灵、徐爱国、孙振国、黄海鹏和王飞霞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黄灵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效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控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基本全面、客观、准确; 4、对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进行较好的论证说明; 5、措施及建议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6、评价结论准确、正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无。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效评价报告评审为直接通过,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控效评价报告应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情况分析和评价,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上报。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专家评审意见整改。 |
制表人:季亮 制表日期:2024.3.23 联系电话:18082355933